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购买二手车,但又因二手车交易“水太深”而不敢下手。5月5日,记者根据近期发生的几起案例,归纳了目前比较常见的四类二手车交易陷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科长孟文武对此进行了解析。
■陷阱一
刚到手二手车被法院查封
李先生通过网上的二手车信息平台,联系到王某,花20万余元购买了王某的八成新的丰田牌越野车。付了车款,王某便将车辆交给李先生,两人相约几日后就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李先生迫不及待驾车上路,谁知没几天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将其车辆查封。法院告知李先生,他的车涉嫌债务纠纷,已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被冻结。
原来王某因欠外债,无法偿还债务,就在还款日到期的前几天,将车辆低价售出,并假意声称要与李先生一同去过户,随后便消失了。由于车主仍是王某,所以法院有权将其作为王某的资产“扣车”。
“首先,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欺诈,李先生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孟文武提示,想要避免欺诈,最好是能在买卖车辆时签订相关合同,不要盲目付款。
■陷阱二
“多手车”没过户
原车主要回
曲先生花3万元购买了一辆老款桑塔纳轿车,价格确实够低、够吸引,而卖家的条件是无法过户。考虑到捡了便宜,曲先生也没多问,就付了款。可桑塔纳开上路没多久,于先生找到他,声称自己是该车车主,现在要拿回自己的车,于是便将车辆强行开走。
经查,该车车主确实为于先生,由于于先生前往外地一年,便将自己的桑塔纳借给了张某,谁知张某竟然偷偷将车卖给了付某,而付某再次转卖给曲先生。
“张某的这种行为也属于一种诈骗违法,若付某明知车辆来历不明仍卖给曲先生,他也需承担连带责任。”孟文武说,这类违法一般属空手套白狼,因此最后一位买车的人最吃亏。
“车辆过户是对买车者最好的保护,如果车子有问题,在车管部门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骗局也能随之拆穿。”孟文武说。
■陷阱三
车辆未过户
肇事原车主担责
几日前,首府市民安先生拿着一张法院的判决书来到乌市车管所“讨说法”。8年前,安先生在购置了新车后,将“淘汰”下来的富康牌轿车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郭某,因嫌麻烦,安先生和郭某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安先生突然接到法院判决,而这一判决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原来郭某因交通肇事逃逸,目前找不见人,而被郭某碰撞的伤者仍躺在医院需要救治。受害家属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要求车主安先生承担连带责任,在肇事司机找到之前先行垫付受害者的医药费。
“上一个案例是买家受害,而这则案例则是卖家受害,都是车辆未按规定及时过户惹的祸。”孟文武说,“机动车是一个高速运转的机械,引发事故在所难免,车主一定要妥善保管,再售出时,更需及时过户。”
■陷阱四
车不过户影响办低保
近日,刘师傅因家中生活困难,准备办理低保,可在进行相关手续审核时,竟因多年前的“袜底子”坏了事。刘师傅在5年前花2000元购买过一辆三轮摩托车,可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就卖掉了,卖出时觉得“没啥必要”就没过户。刘师傅甚至都没有当过车主的记忆,这件事就已被淡忘。谁知在办理低保申请时,相关部门查询后竟发现刘师傅名下还有一辆机动车,因此低保“黄了”。
孟文武说,对于这种情况,原车主只有找到目前车辆的使用人,将车辆找回后办理过户手续,如达到报废标准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后,车辆信息才能从原车主名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