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6日讯(记者 张冬梅 实习生 褚夫晴) 近日,滕州一市民从泰安买来一辆二手摩托车,手续在泰安交警队都已办好,但是来到滕州却无法上户挂牌。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必须满足国四标准才能上牌。
据了解,滕州市民张先生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8月底从泰安市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并在泰安市车管所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没想到的是,他将手续带回到滕州交警队,并申请上牌时,被告知由于他买的摩托车是国二标,现在只能是国四标才能上牌。“我当时就傻眼了,花了不少钱买的这辆摩托车,当时在泰安办手续时,也没听说不能办,刚买回来的车,我不能看着它成黑户呀。”张先生无奈地表示。
6日上午,针对张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滕州市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相关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外市申请转入枣庄的在用机动车,应当达到国四阶段排放标准,并经环保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予受理。“张先生的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政策要求是这样的,不过我们建议,他可以先来进行申请上牌,然后走程序,进行审验,最终审验不成功,我们会开具退办单,有了退办单他可以直接再拿着手续回到泰安,然后再根据那边的情况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