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精神分裂症或精神分裂症慢性期,都顶示着症状趋于顽固及不良的治疗效果,这就给医生、病人以及家属带来失望。因此,不能轻易地断定哪个病人已是慢性期,尤其是医生,更不能轻率地下结论哪个病人已进入慢性期而放弃积极的治疗,而是要严格掌握慢性期的临床标志。
我们曾对26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进行观察和统计。我们观察,精神分裂症充分发展期是丰富的、活跃的症状,随反复的复发及病程的发展而逐渐平淡,不再有新的症状出现,原有的幻觉、妄想变得杂乱无章,支离破碎,这些迹象意味着慢性期的开始。这时,病人对原有的幻觉妄想内容不再有积极对抗的态度,而是和残留的幻觉、妄想“和平共处”。如果在交谈中,涉及其妄想内容,病人只是听之任之,既无动怒的情感体验,也无与之抗争的举动。慢性期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思维内容贫乏,情感极为淡漠,意志明显减退,表现了整个精神活动的低下。各种治疗只能使精神症状稍有改善,而不能使全部症状消失。根据上述表现,可将慢性期临床标志概括为以下4条;
①阳性症状消失。
②病情相对稳定。
③各病型界限模糊。
④治疗效果不佳。
上述4条并非同时出现,而是经历一个临床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只具备4条中的1~3条,应称为慢性化倾向,而暂不诊断为慢性期。
在观察到精神分裂症慢性期的临床特点时,我们同时注意到疾病早期的分型临床特点不见了,而是都处于一种“慢性状态"。当我们又进一步观察慢性状态的各种表现时发现:全部病例的慢性精神分裂症的表现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大区别,而且这种区别对分组康复及选择某种康复项目时能提供参考。如有的慢性期病人经常有兴奋、冲动发作,伤人毁物,很难安排他参加有关活动;反之,有些慢性期病人安静合作,虽有大量思维破裂,但在督促下能从事简单劳动。因此,可将慢性精神分裂症分为以下4个临床类型:
①孤独型。病人表现长年孤独离群,淡漠无欲,情感不能交流,突出表现是情感障碍。
②兴奋冲动型。病人突出表现是意志减退、易激惹,常冲动伤人毁物,意向倒错,以意志行为障碍为主耍表现。
③思维紊乱型。此类病人平时表现安静合作,交谈时,可引出大量的思维联想障碍、破裂性思维和片断、零散的幻觉、妄想,以认识活动障碍为主。
④安静合作型。病人表现情感淡漠、意志低下、思维贫乏,无任何主动要求,能简单地自理生活,在工作人员督促下可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目前,我们常常依照这4个慢性期临床类型安排病人的康复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