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具有慢性化倾向的精神疾病。其慢性化的形成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临床观察发现,有些精神分裂症早期起病缓慢,精神症状零散出现,临床表现不打不闹,只是生活逐渐懒散,孤独,情感淡漠,行为逐渐退缩,即使周围很关心他的人也很难浇出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病的。在整个呈持续缓慢进展病程中,没有明显的急性期症状,任何治疗也不能获得理想效果。这种缓慢起病,病程呈持续发展,缺少兴奋、打闹、幻觉及妄想等突出症状者,称为慢性精神分裂症。
(2)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或缓慢起病后,出现一系列早期症状(见76问);然后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症状出现,有兴奋、躁动或大量的幻觉、妄想、紧张、木僵等急性期表现,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初次发病(首发)者,一般经过及时系统的治疗,约3~6个月症状缓解,再经短时间的巩固治疗,全部精神症状得到控制。在这些病人中,有一部分出院后能坚持服药,家庭、社会环境也有利于他的疾病恢复而终生不复发;但有相当数量的病人,因不能按医生嘱咐坚持服药,或因家庭,社会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导致心理冲突而使精神病复发,不得不再次住院,接受系统的治疗,经治疗后症状又缓解出院。这些病人的病程发展规律是:发病→住院治疗→缓解→出院→复发→住院治疗→缓解→出院→复发,周而夏始地进行着,有人称之为“旋转门综合征"。继而复发逐渐频繁,缓解时间缩短,疾病持续时间延长,逐渐出现精神缺损。曾几何时,病人急性期的丰富症状渐趋平淡.也不再有新的症状出现,经住院任何治疗,也不能使其精神症状全部消失,病人的精神状况持续地处在异常、病态活动中。这样的病人的病情已从早期、急性期发展到慢性期。临床上称之为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或称慢性期精神分裂症。
(3)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早期得到了充分及时的积极治疗,出院后也能按时坚持服药,家庭、社会环境中也没有特殊的精神刺激等诱发因素,但病人毫无原因地病情复发,缓解,又复发,又缓解,短时间内慢性期症状即明显,病程呈持续进展。这些慢性期精神分裂症是由于疾病本身的慢性化自然规律发展而来的。
(4)也有些病人是由于急性期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或因治疗不彻底而发展为慢性期的。因此,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要尽力争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防止疾病慢性化有一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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