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述多种药物都能治疗精神分裂症,但使用方法却并非简单地让病人吞服药片就能达到治疗效果,而是有其严格的用药方法。最基本的使用方法有以下几点:
(1)必须由精神病专科医师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选择1种对病人有较好治疗效果的药物,而不是任何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其中任何1种药物就能治好病。
(2)治疗最好在住院条件下进行;或在严格的、能坚持定期复查的门诊治疗,或由精神科医师开设家庭病床进行治疗。总之,治疗必须在精神病专科医师监护下进行。
(3)凡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均需遵循严格的疗程治疗。一般来讲,1个疗程的时间为3~6个月。具体到每一个病人的疗程时间,则应由精神病专科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及治疗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决定。疗程不够,影响疗效;疗程过长,没有必要,还会增加药物的副反应,对病人带来一定的危害。因此,疗程长短,非精神科专业人员不能确定。
(4)任何一种药物的使用原则,都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至充分治疗剂量,并将充分治疗剂量持续一段时间后,方可逐渐减量至最合适的(能保持病情稳定、药物副作用又小)剂量(维持剂量),然后长时间服用,以进行巩固治疗。至于根据病人的全面情况,决定从哪个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加至充分治疗剂量的“逐渐加药”速度,最高治疗剂量的个体选择,最高剂量的持续时间,减药的速度,维持剂量的大小等.均有较严格的科学性与技巧性,均需由精神病专科医师掌握和决定。
(5)病人进入疗程治疗后,必须严密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时需要根据病人的治疗效果和副作用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加药、减药、合并用药、停药或更换药物,这些也都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非精神病专业人员难以完成。
总之,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是复杂的,在精神科住院或门诊的治疗中,病人的治疗方案一般都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的高级医师来制定,经治医师不得私自变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通过经治医师的系统观察和具体实施治疗方案,以及上级医师定期查房,调整药物剂量及治疗措施等一系列的治疗程序来完成病人的系统治疗,也只有这佯做才能使病人获得较为理想的疗效,并避免治疗挫折、治疗失败以及不良药物副作用的意外事件发生。
可见,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治疗,有着严格的治疗程序,很强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因此,必须在精神科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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