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旦诊断确定后,就要尽快住院接受系统的疗程治疗,以争取较好的预后。系统疗程治疗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临床症状特点,选择合适的药物。如兴奋躁动、具有幻觉妄想症状者,一般要首选氯丙嗪;以幻觉妄想为主要症状者,首选奋乃静等等。这种根据症状选择用药,在精神病医院的医疗工作中称为治疗方案。治疗方案,一般要由主治医师或有经验的高年医师来确定。因此,非精神病专业人员不要随意给病人选择用药。
(2)根据病人的体质与对药物的耐受力,来确定给药途径、用药剂量及加药速度。如症状活跃、身体状态良好者,治疗初期可采用注射、静脉点滴等途径给药,药量可迅速加大至治疗量;而体质弱、老年或有过敏史等情况者,则需从小剂量开始,并缓慢加药。
(3)要准确掌握好病人的治疗剂量。任何一种药物,都需达到充分治疗剂量。因此,应根据治疗过程中病人症状的变化情况,酌情确定病人的最高治疗剂量及维持时间。
(4)根据病人的症状变化,如待症状消失,自知力(见52问)恢复后,可逐渐减药至维持剂量及确定维持治疗的时间。
(5)给予一种药物治疗4同后无效(精神症状无好转).则应逐渐减量至停药后,再更换另一种药物治疗。
(6)在治疗过程中,如发现不良药物反应,应及时给予处理,必要时停药。
精神分裂症的疗程,一般是3~6个月。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是一种专门技术。我们常常见有非精神科医生随意给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甚至张贝占广告“专治精神病’’,结果往往是使病人延误了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