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精神病学,尤其是精神分裂症治疗学的发展,当今治疗精神分裂症再不像从前那样单纯地给病人服药了,而是采取合并治疗和综合治疗的措施以提高疗效。其内容如下:
(1)合并治疗:一般是在疾病早期使用。如在病人以药物治疗为主情况下,合并电休克治疗、胰岛索治疗、针灸治疗等,以提高疗效。有时,在有条件情况下,也可常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
(2)综合治疗:指的是生物(服药、电休克、胰岛素等治疗)、心理(心理治疗)和社会(社会治疗)的综合治疗。一般适用于疾病恢复期,病人自知力已开始恢复,能接受心理治疗和社会治疗时。合并治疗及综合治疗的方案均应在精神科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制定。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或慢性精神分裂症,常采用以康复训练为主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的综合治疗,也能取得较好效果。
另一种情况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精神病药物联合治疗。目前学术观点还存在着分岐,有人认为使用两种以上抗精神病药物可提高疗效;但也有人观察到这样做不能提高疗效,反而药物副作用严重。因此,多数不采用两冲以上药物的联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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