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康复训练的方法,病人恢复原来的职业或重建职业技能,称为职业康复,也可称为职业康复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病后可能有不同程度的职业技能缺损,甚至丧失原有的职业技能。为了使病人在病情稳定时能从事某些有效益的劳动,就需要对他进行职业康复治疗。
从事某种职业,这本身属于社会行为,因此职业康复应在社区和家庭中进行,从实际参与职业活动中训练。如果这项工作在家庭、社会(社区)中没有条件开展,那么在病人住院期间,也可模拟社会,在医院中设立不同的岗位,将病人安排到这些岗位上去工作,从而获得职业技能的训练机会。我们曾在某所以慢性精神病为主的精神病医院中开展定岗职业康复,为26名慢性精
神分裂症患者安排了洗衣、炊事、理发、环境卫生等岗位的工作。他们在医护人员和康复师的组织管理下,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每月拿到一定数量的酬金。对他们还实行了奖惩制度。观察1年发现,病人的慢性期懒散、退缩等症状有所改善,工作能力普遍提高。院内定岗职业康复为病人早日出院和劳动就业准备了条件。
职业康复最好是在社区精神卫生机构中开展。规范的职业康复应包括职业康复的组织管理和具体的职业技能训练两个部分。职业康复须在精神科医护人员参与下,由职业康复师和熟悉某种职业的非精神卫生工作者一起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