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大多起病缓慢、隐匿,又缺乏自知力,拒绝就医,直到行为明显失常被旁人看出来时,才被送往医院,已延误了就医时间t失去了初发病时住院彻底治疗的机会,往往会进入慢性期,使病程迁延。即或是首次治愈出院的病人,如果停止继续康复治疗,也很容易复发。那么怎样才能继续康复和预防复发呢?病人出院后,亲属就应带他到居住地区的精神卫生保健机构去接受社区精神卫生保健医生的继续服务,在社区继续康复。
以北京市而言,从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社区都设有精神卫生保健机构,就是专门为本社区的居民开展精神卫生保健及对精神病病人实施社区康复服务的。20年来已有许多病人免于反复住院。有些病人经过社区康复回到工作岗位,坚持社会劳动直到退休,他们都感到受益匪浅。社区康复包括哪些服务内容呢?主要是根据病人具体情况,为他们提供方便服务。如老弱病残出门很困难的病人,社区精神卫生保健医生就为他开设家庭病床,到家服务;大多数病人可到社区门诊去复查,取药,参加个别或集体心理治疗;有的社区还召开病友及亲属的联谊会,使大家交流康复的经验(体会),回归社会上岗的病人有的已在本单位取药,社区医生则定期进行家访,给病人和家属以康复指导,遇到病人在工作或生活上有什么困难,还可到病人单位去与有关领导磋商,
对病人的工作环境做些有利于康复的安排。
社区康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支持系统,就是由居委会牵头,由公安干警、民政干部、精神卫生隈生、病人家属和邻居组成的精神病监护网,为居住在该居委会内的精神病病人服务。病人一旦病情波动,可及时与精神卫生保健医生联系;或遇有实际问题,可得到帮助及解决;医生还经常与病人谈心,诱导,给病人及其家属精神上、实际上的支持。有的社区还设有精神病病人工疗站,作为劳动康复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工疗站接受就业前训练,待病人康复后,协助其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