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中许多属于慢性患者,治疗时间长,临床治愈后仍要继续康复治疗,若停止治疗很易复发。因此,无论是治愈或者好转的病人,均应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社区精神卫生保健医生定期与居委会监护网联系并进行家访,因此对本社区的精神病人的情况是很了解的。如社区内发现有需要住院的病人就会立即联系住院,一旦病人出院后,便到病人家随访,了解病人住院经过及目前精神状态,然后会同病人及家属制订社区康复计划。如是新发病或新迁入本社区的病人,居委会不了解,则家属应主动与社区医生联系,带领病人到社区门诊检查,以便建立病案及商议康复计划。切不可隐瞒,否则失去了社区康复服务,精神分裂症的复发恐怕就
在所难免了。
制订康复计划时,要根据病人的治疗效果,当前的精神状态,还有什么遗留的症状问题,以及劳动能力的保持程度,社会支持系统的优劣等各方面情况,分辨轻重缓急,安排康复顺序(即阶段重点)。一方面继续治疗以不断提高治疗效果,增强病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做好社会安排,发挥支持系统的优良作用,改善病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病人增强自信,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不可忽视的是指导家属定期陪同病人到社区门诊复查,督促病人按时按量服药,密切观察病情及病人生活中的异常变化,发现复发苗头及时与医生联系。切不可放任自流,由病人随意减药或停药。生活规律化也是社区康复的重要环节。精神分裂症病人如果没有人引导.很容易变得懒散,生活不规律,意志衰退,甚至终日与床为伴。一旦变得懒散,纠正起来是困难的。因此,必须制订一个作息时间表,不仅起居应按时,而且还要安排一定的学习、文体活动、家务劳动、社交活动,以增强体质,为恢复工作做准备。如果认为精神病也要“静养”,则是一个误解,实际上精神病病人的社会康复是要通过劳动训练及参与社会活动来完成的。社区中的工疗站就是使病人能回归社会的中
间过渡性劳动训练机构,有许多病人就是通过工疗站而就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