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杀
精神分裂症患者死亡率(包括自杀率)很高且死亡时间会提前10-25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杀风险是普通人群的50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预期死亡率风险更高,预期死亡率约为普通人群
的1.6-3倍,寿命比普通人群缩短20%,平均死亡年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61岁,普通人为76岁。精神分裂症患者中50%的人企图自杀,其中男性又比女性高得多,至少60%的男性患者有过一次自杀尝试;普通人群死亡原因中,因自杀死亡的不超过1%;而精神分裂症患者死亡原因中,10o%源于自杀(Hennekens
CH等,2005),尤多见于青年男性患者。预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杀很困难,风险因素包括共病抑郁、物质依赖、无望感、失落感、首杀患者尤其是病前社会功能良好者以及处于症状加重期
。保护因素包括社会和家庭支持.。一项发表在Arch
Gen
Psychiatry杂志上的论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杀风险进行了评估和随访研究,该研究共纳入3000例首发精神疾病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和双相障碍患者),平均随访时间为11.5年(1965-2004年),并对死亡记录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和双相障碍患者)的自杀风险增加12倍,随访I年内自杀率最高,即使随访10年后其自杀风险仍是健康人群的4倍。
二、暴力与病耻感
媒体和大众习惯于把精神分裂症和暴力犯罪联系在一起。然而,研究发现,除了在患病前即有犯罪记录,或者共病物质依赖、酗酒者,精神分裂症患者并不特别有暴力倾向,绝大多数是非暴力的,暴力本身不是精神分裂症的一个症状。由于大多数患者趋于退缩、离群索居,患者伤害自身要远多过针对公众;另一方面,暴力犯罪者绝大多数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精神分裂症患者有暴力行为,则多半针对的是家人、朋友,且多发生在家中。
病耻感总是与精神分裂症紧紧相随(Norman
Sartorius,2010),以至于历史上到今天一直有人提出为精神分裂症更名,如日本精神神经学会认为这一名称给人以“整个精神陷入分裂状态”的印象,在医学上表述不准确,助长了公众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于2000年作出了将“精神分裂症”更名为“综合失调症”的决定,不过并未得到公认。研究显示有3/4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患有该病,Sartorius认为,反病耻感运动最大的问题是持续时间太短,如果少于一年,他认为就不会有持续性效果,进而最终让从事这项运动的人士灰心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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