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是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国家医药卫生改革实施意见及要求组建的,具有全国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的公益性、群众性团体组织,旨在联系和服务于广大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是基层医生的交流平台,是政府和医生之间的沟通“喉舌”,在未来的工作中尽可能的担负起更多的政府社会职能,传播正能量,把基层医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到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为宣传国家卫生政策方针,维护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为宗旨,以新时期民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社团管理和规范社团运行机制的要求为导向,促进协会民主化管理为原则。本着客观实际为民、为医的需求,协助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为己任,组织推广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和农村适宜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和平民百姓,经征求各地基层医生代表的意见并一致通过,定于2016年6月26日乡村医生节周年庆典之际,召开第一届一次会议,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各省市区分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位;
二、颁发聘书证书;
三、颁发理事单位标牌,颁发省地方联络站标牌;
四、组织要求
1、会长1人,名誉会长1-3人,副会长9—15人;
2、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8人;
3、理事150人以内,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
4、会员人数200人以上(当前全国会员总人数达26919人)。
一、领导班子要求(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1、爱党爱国,热衷奉献的在职(退休)基层医药工作者,应体现区域的广泛性和省地、县乡、镇村的代表性;
2、在基层医疗行业有较高诊疗水平和声誉;
3、扶持、推广基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公司)单位领导代表;
4、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要职采取不记名投票竞选方式。
六、颁发会徽、证书、赠送毛主席纪念礼品等;
七、协会领导报名(竞选)推荐表(附件5)
八、会议时间:2016年6月25日晚7点至9点。
中国基层医药卫生协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下载该附件:关于召开中国基层医药卫生协会第一届一次会议的通知 |